1、根据近视度数分类
(1)轻度近视:<-3.00D,300度及以下;
(2)近视:-3.00~-6.00D,300~600度;
(3)高度近视:>-6.00D,600度以上。
2、根据屈光成分分类
(1)屈光性近视:主要由于角膜或晶状体曲率过大,屈光力超出正常范围,而眼轴长度在正常范围;
(2)轴性近视:眼轴长度超出正常范围,角膜和晶状体曲率在正常范围。
3、根据病程进展和病理变化分为单纯性近视和病理性近视。
(1)单纯性近视:近视度数一般在-6.00 D以内,大部分患者的眼底无病理变化,进展缓慢,用适当的镜片即可将视力矫正至正常,其他视功能指标多属正常。
(2)病理性近视:一般近视度数较高,且伴有不同程度的眼底改变。患者除了远视力差之外,常伴有夜间视力差、飞蚊症、漂浮物、闪光感等,发生视网膜脱离、撕裂、裂孔、黄斑出血、新生血管和开角型青光眼的危险性要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