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有序恢复我市密闭通风不良场所经营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为积极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根据当前国内疫情防控新局势,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有效落实《广东省密闭通风不良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粤卫防控函〔2021〕11号)以及惠防疫办〔2021〕90号文基础上,有序恢复歌舞娱乐场所(KTV)、迷你歌咏厅、上网服务场所、棋牌室、麻将馆、酒吧、美容院、电影院、洗浴中心(足浴)、按摩店、室内健身、室内外游泳馆、景区内陈列馆、展览馆、美发店、餐饮等场所经营活动。各密闭场所要核定接待能力,按接待能力的75%实行限流,并在门口显眼位置标示接待能力及接待人数以备检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商务、公安、市场监管、文广旅体等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密闭通风不良场所企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及时纠正违反防控要求的行为。其他疫情防控措施仍按惠防疫办〔2021〕90号文执行。
惠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来源 | 南方+、惠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东江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