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山东某医院肿瘤内科一名副主任医师发文透露了他们医院的最新规定,瞬间一片哗然!
该副主任医师表示,接到最新通知:以后住院病人没有明确症状的,不得做头部、胸部CT。
他举例说:“以我们肿瘤科来看,也就是说以后我收一个胃癌、肝癌、肠癌、宫颈癌、卵巢癌等胸以下部位癌症的病人,没有症状就不可以做CT排查脑转移或肺转移;而肺癌的病人没症状也不可以做CT排查肝转移;除了脑瘤以外的任何肿瘤病人,没症状就不能排查有无脑转移,哪怕是小细胞肺癌这类脑转移率很高的肿瘤。奇葩吗?肿瘤科医生也只有苦笑了。”
以后住院病人没有明确症状,不得做头部、胸部CT!这条规定瞬间炸锅了。
先是医疗界的热烈讨论。
河北一名内科医生认为:“当医生真的很为难,检查少了是不负责,检查多了被认为是想创收、想赚钱。治病救人,就是越详细越好呀,如果你想查的全面、查的细致,查的未雨绸缪,那就免不了要多做检查。我想说句大实话,现代医生就是‘仪器医生’,我们的医术都是建立在器械上的,不让我们使用CT,那现代医学也就不存在了。既然有了规定,那以后肯定不能无缘无故做CT了,给患者做检查,如何既能查出疾病,又不被患者抱怨做的太多了?”
四川一名医生则吐槽到:“没症状就不让做胸部和头部的CT,如果是早期癌症你不去查,等到有症状了才发现是癌症晚期,那还能治好吗?”
江苏一名医生则反驳了以上言论,他直言道:“看到一些医生同行在诡辩,我真的汗颜。先说结论,这个规定早该出炉了!大家难道不清楚我国滥用CT是多么地严重吗?这个规定一点错都挑不出来!住院病人没有明确症状的,不得做头部、胸部CT,这也是国际的准则。各位同行总是辩称CT做的多是为了查的全面、查的细致、查的未雨绸缪,就算再未雨绸缪,你也不应该给一个胃病患者查头颅CT!”
“上面的博主以肿瘤科为例,说什么不给患者检查头部CT,肿瘤转移到大脑咱也不知道。拜托,规定并不是不让查头部CT ,而是没有明确症状不得查头部CT,这当然是不能乱查的。对于一个肝癌患者,任何部位都有可能转移,在身体各器官没有明显症状的情况下,难道你就要从头到脚都给患者查一遍?你能干预肿瘤的转移?绝不能这样!只能在出现了症状后,再去进行检查以确定转移部位,没有症状你就以‘未雨绸缪’的借口乱检查一遍,这就是过度医疗!”
随着医院这个新规定的热度越来越大,普通网友也发表了各自的见解。
北京一名网友认为:“有些医生连听诊器都不会用了,强烈建议给医生配听诊器,人手一个,必须学会使用听诊器!前几天发烧(可能是受凉了),到社区医院看医生,上来简单一问就要做CT,我拒绝了,并且我发现,社区医院的医生早就告别了听诊器,没一个用的,一说检查就是CT,总算明白了,做CT能挣钱,使用听诊器不挣钱!”
福建一名网友则吐槽到:“现在住院,不管你是什么病,CT是必须要做的。我嫂子一个小小的阑尾炎,住院一个星期,在附属医院竟然做了两次CT。我奶奶胃不舒服,做了3次CT,这还不说,明明是胃的问题,居然还要查有没有糖尿病,今天又做了胃镜取样活检,呵呵,真的是有用没用先做一遍无关的检查,最后再做能确定疾病的检查。”
山西一名网友更是发出疑惑:“现在的医生为什么离开CT、核磁就不会看病了呢?我记得90年代的医生,摸一摸、推一推、按一按,再结合生化指标,就能判断身体里的这个包块是什么性质的,现在的医生也不摸了,直接开CT单子,全都指望CT,而且读片子也都是人工智能去读,医生还有什么用呀!”
不管医生或患者对医院的这个新规定持有什么看法,不得不说,“住院病人没有明确症状,不得做头部、胸部CT”也是医院诊疗的一种新的趋势。
此前,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特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包括各类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病理学检查等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
《通知》表示,对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患者医疗检查情况进行自查和抽查,专家对检查必要性、规范性进行论证,对于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诊疗技术规范等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行为进行查处,责令整改,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其次,医务人员在为患者开具检查单前,要说明检查目的和必要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与配合。对于特殊检查,要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
另外,还要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
从国家层面来看,也是反对过度检查的,因为不必要的CT检查没有实质性作用,不但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还进一步加剧了医保的负担,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
患者为什么会吐槽做的CT太多了?因为他们担心自己被医生过度医疗了。
从实践上来看,医疗机构实施过度检查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本来不需要检查而要求患者检查,另一种则是本来可以用简单诊疗技术进行检查却要求患者采用成本高的复杂诊疗技术进行检查。
由于医疗行业具有特殊性,主要表现在疾病的不确定性和诊疗措施的多样性,这也导致在实践中对适度检查和过度检查实际上难以有一个明确的界限,对其进行认定其实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问题,需要通过专业鉴定来确认。医疗机构只有在明显违反了法定的义务,背离了适度检查的要求而造成检查显著超量,才可能被认定为过度检查。
正因为过度检查的界限难以分辨,我们的患者几乎都会疑神疑鬼,医生只要多做一个检查,他们都会认为自己被过度医疗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说到底,医患双方还是互不信任,医生不信任患者的主诉,害怕患者有所隐瞒,非得拿到检查结果才罢休;患者不信任医生,认为医生给自己多做的检查都是为了创收。
我们总听到患者说“医生离开了仪器就不会看病了”,那么,医生为什么要给患者做那么多检查呢?
其实,在20年前,各种CT、核磁检查是很少的,这个时候医生看病全凭经验以及经验性用药,也就是说这个地方多发什么病,这个季节易发什么病,这个症状多见于什么病,患者身体里有包块,是什么性质,都凭借经验和手感,望闻问切也都是实用的。那时候听诊器真的是人手一个,外科医生也是听诊器不离手。
2005年后,可能是由于医疗设备的限制以及医学技术的发展还不够先进,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误诊或者是漏诊,导致贻误病情。这个时候人们的法律意识大幅度提升,维权意识大增,很多病人就会揪着不放,要求对医生、对医院进行索赔,赔偿案件激增,医生们为了自保,为了不漏诊,也开始根据病人的病情开一系列相对应的大大小小的检查,用来证实自己的初步判断,以便后期对症治疗。
整体而言,最近20年来医生依靠医疗设备看病,开具非常详细全面的检查,不仅仅是对自我的保护,也起到了对患者负责任的作用,而且,技术的发展本来就是为人服务的,CT、核磁等一系列检查工具有特别明显的优势,肯定要比传统的望闻问切更加准确,当然要用,医生使用这些仪器看病,是如虎添翼,是时代的进步。
对此,浙大二院一名内科副主任医师就曾表示:“如果病人不因为没有做检查漏诊来找麻烦,质检科不需要那么多依据来支持诊断,我们医生也是不需要太多检查就能治好病的,但是现实情况允许吗?站在医生的角度,你不得不开具一些检查,就算被说成是过度医疗,你也不得不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