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因违规收取费用被罚款2299039.65元。
经调查,该院违反了《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齐政办规〔2020〕1号)文件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存在19项违规收费行为,分别是:
1.“肛门指检”项目收取肛门镜费用同时收取肛门指检费用,违规收取费用金额11,622.00元;
2.“眼科手术刀”项目无物价收费依据,违规收取费用金额179,555.00元;
3.“大抢救”项目收费天数大于住院天数,违规收取费用金额360.00元;
4.“床位费”项目收费天数大于住院天数,违规收取费用金额7,883.00元;
5.“动脉内压力监测”项目收费时长大于住院天数,违规收取费用金额15,615.60元;
6.“住院诊查费”项目收费天数大于住院天数,违规收取费用金额1,320.00元;
7.“心电监测”项目收费时长大于住院天数,违规收取费用金额789.75元;
8.“无创血压监测”项目收费时长大于住院天数,违规收取费用金额1,030.25元;
9.“病房取暖费”项目收费天数大于住院天数,违规收取费用金额815.00元;
10.“护理费”项目收费天数大于住院天数,违规收取费用金额18,657.50元;
11.“中心吸氧、高流量吸氧、高频吸氧(指呼吸机给氧)”项目收费时长大于住院天数,违规收取费用金额13,492.50元;
12.“胃肠减压”项目收费天数大于住院天数,违规收取费用金额432.00元;
13.“特大换药”项目未达到特大换药要求面积,违规收取费用金额12,810.00元;
14.“牙龈翻瓣术(牙槽骨修整术)”项目为牙槽骨修整术的一个步骤,违规收取费用金额17,880.00元;
15.“局部浸润麻醉”项目为牙髓失活术的一个步骤,违规收取费用金额25,830.00元;
16.“牙龈翻瓣术(阻生牙拔除术)”项目为阻生牙拔除术的一个步骤,违规收取费用金额12,480.00元;
17.“复杂充填术”项目自定标准收费,违规收取费用金额120,659.50元;
18.“一次性使用眼科手术洞巾”项目无物价收费依据,违规收取费用金额51,681.00元;
19.“润滑剂”项目无物价收费依据,违规收取费用金额1,039,780.00元。
以上项目违规收取费用总金额共计1532693.10元。2025年4月23日,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对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作出如下处罚:
没收限期未能退还违法所得1270124.92元;处全部违法所得1.5倍罚款2299039.65元。
官网显示,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始建于1928年,是一所集医教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高水平学术型医院,1991年成为全国首批、黑龙江省首家三级甲等医院。2009年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七医院(原齐车集团医院、齐齐哈尔市肿瘤医院)并入附属三院。
2010年,医院再次成为齐齐哈尔市首家三级甲等医院,现拥有编制床位2000张、职工2200余人,临床科室67个、医技科室16个,是黑龙江省级区域医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