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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重庆市纪委监委披露了一则违规案例:
罗某是某区一家公立医院外科科长,2020年7月至次年12月,他在医院工作期间,违规将个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在某药店,作为该店正常营业的重要资质。罗某每月从该药店获取500元的报酬,累计获利9000元。2024年8月,区纪委监委在医药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检查中,发现罗某的该问题线索。2024年12月,罗某因违反有关规定挂靠证书获取非法利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其实,“挂证取酬”在业内并非新鲜之事,发现之后被严肃查处的案例也并不少见。
此前,厦门市湖里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曾对某西医内科诊所现场巡查时发现一份《诊所合作协议》,通过调查确认:贾某某与吴某某签署《诊所合作协议》,贾某某将本人医师执业证书等租借给吴某某用以开办诊所,并担任该诊所的主要负责人,每月收取3000元报酬,协议约定租用期限10年。
被查处后,相关部门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通过朋友、同学、熟人关系“拿证挂靠”,想在工作之余“躺赚”些其它收入,这种现象在医疗行业很是常见。甚至在这条灰色产业下,不少医生有“出租”证书被查被罚的经历。
责编|亦一 米子
封面图来源|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