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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发文,严查从业人员违规参加学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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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贵州省多家医疗机构、卫健部门发布“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违规参加学术活动举报方式”公告,规范医疗学术活动秩序。

 

严监管下,医务人员如何规范参加学术活动?

 

 

撰文丨郭雪梅

 

 

 

医务人员参加学术活动迎来严监管。
 
“医学界”梳理发现,近一个月来,北京积水潭医院贵州医院、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贵州省妇幼保健院、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密集公布“从业人员违规参加学术活动举报方式”。
 
 
这是继去年贵州省卫健委发布《贵州省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参加学术活动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后,相关学术活动监管要求,从制度层面正式进入全面落地执行阶段。
 
据贵州黄平县卫健局发布的公告信息,举报受理范围包括未经审批擅自参加学术活动,未按规定履行事前报备、审批程序,违规取酬、现金取酬,讲课费、劳务费等超出规定标准等9项情形。
 
简言之,合规举办的学术会议与正常医学交流将继续大力支持,对不合规学术活动则明确划出红线、严格监管。
 
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参加学术活动
 
在上述公示中,贵州多家三甲医院均已对外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及通讯地址。
 
除省级、市级医疗机构外,贵州黄平县中医医院、织金县中医医院等县级医疗机构,以及毕节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及下辖区县卫生健康局,也同步发布公告,面向社会接受相关问题举报。
 
综合公开信息,大多数医院仅披露了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信息,未详细列明具体举报事由与受理范围,只有贵州省部分县级卫健部门明确了举报边界,内容更具体,指向性更强。
 
例如4月13日,遵义市习水卫健局微信公众号“健康习水”发布文章介绍,此次公开举报渠道是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学术活动秩序,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违规取酬、利益输送、借学术活动开展商业推广等违纪违规行为。
 
截图自“健康习水”
 
更早前的4月2日,贵州省黄平县卫健局发布的监督举报公告,则详细列明9项具体的举报受理范围:

未经审批擅自参加学术活动,未按规定履行事前报备、审批程序的;
 
违规取酬、现金取酬,讲课费、劳务费等超出规定标准的;
 
接受邀请方、医药企业等以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宴请、旅游、娱乐安排等名义提供的不正当利益的;
 
借学术活动虚构事由、虚列开支、违规报销,套取、侵占公共资金的;
 
学术活动与药品、器械、耗材推广不当挂钩,利用职务便利进行商业宣传、利益输送的;
 
学术活动中存在论文造假、成果剽窃、虚假申报、违规挂名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因参加学术活动擅离职守、影响正常诊疗工作,损害患者权益和医疗安全的;
 
医疗卫生机构履行监管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学术活动审批、经费、纪律等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后果的;
 
其他违反学术活动管理规定、廉洁从业要求及医疗卫生行业纪律的行为。
 
此次贵州全省大范围公开专项举报渠道,或与贵州省卫健委去年发布的一项规范相关。
 
2025年6月,贵州省卫健委印发《贵州省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参加学术活动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将从业人员参加学术活动情况纳入医德医风考评,与个人评优评先、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同时建立学术活动全流程审批管理体系。
 
 
在取酬与经费方面,通知明确讲课、主持、嘉宾等劳务报酬须合理合规、公开透明,执行机构统一标准且不超行业学协会推荐上限,严禁现金取酬,必须公对公入账;机构需健全费用审批与预算管控,经费使用合规可追溯。
 
此外,通知还在行为规范方面划定多项红线,例如不得接受讲课费之外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交通、住宿、用餐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差旅接待标准,不得由邀请方或企业报销个人费用等。
 
在监督管理方面,文件要求各级卫健部门和医疗机构畅通举报渠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并对收到的举报信息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处理
 
医务人员怎样合规参加学术活动?
 
医务人员参加学术活动,一直是提升专业能力、推动医学进步的重要途径,却也长期深陷合规与商业利益交织的争议之中。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告诉“医学界”,国内医学学术会议管理长期处于较为混乱的状态,核心问题是假借学术之名行商业活动之实,缺少医疗端明确的合规指引,合规学术活动与以学术为掩护的商业贿赂边界模糊。
 
医疗端是关键环节,规则缺失会直接导致企业端合规要求变形异化,让学术活动走向不合规。”王岳说。
 
他同时指出,国内医院普遍缺乏专家学术发展与职业规划的专项培养资金,长期过度依赖企业资助,再加上规则长期空白,最终造成医务人员疲于参会、脱离临床一线等不合理现象。
 
因此,地方出台相关规范具有现实必要性,但从行业长远发展来看,仍需进一步形成统一规则,从根本上理顺学术活动秩序。
 
学术活动严监管背后,是否会让医务人员对正常学术交流望而却步?王岳指出,严格监管只会冲击虚假学术活动,不会干扰真正的学术交流。
 
事实上,早在2023年,国家卫健委在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发布有关问答”中就指出规范开展的学术会议和正常医学活动要大力支持、积极鼓励,需整治的是无中生有、编造虚假会议进行利益输送,以及违规私分赞助费等不法行为。
 
同年,国家卫健委还印发《医务人员学术讲课取酬工作提示》,确立六个应当、六个严禁”,包括禁止直接接受医药企业讲课费、会议主办方须为合规主体、严禁学术讲课与医药产品推介挂钩等。
 
除贵州外,多地也陆续跟进完善学术活动管理。
 
例如,海南省2024年发布《海南省医学学术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2025年,河南省印发《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常态化开展医德医风行业监管工作方案》,两地均提到规范医务人员学术参与行为。
 
对于医务人员而言,自查自纠的前提是拥有清晰规则。”王岳表示,贵州省出台规范后,当地医护可依据本地规范明确边界,学术活动用餐标准、能否饮酒、纪念品合规范畴等细节,还需细化界定。
 
他提醒,在制定相关规则边界时,应参照国际经验设定小额合规礼尚往来标准,区分正常合理人情往来与大额违法红包,对高额违规贿赂严厉惩戒并纳入伦理过失终身记录,同时完善行业自律与权益保障。
 
 

来源:医学界

校对:蔡   菜

责编:汪   航


本文转载自医学界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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